从2009年1月1日起,广东省东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消息传出后,引来各方面的争议,有人叫好,也有人把《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搬出来,说东莞的做法与这个《意见》想违背。
四步走停止养猪业
4日,东莞市副市长李小梅称,今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32次东莞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东莞将分四步逐步停止养猪业发展:从现在起到12月15日,对暂缓清理的养猪场进行核查,并进行立牌公示,实行统一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年底前对所有非暂缓清理的养猪场进行彻底清理;2008年底前,对包括暂缓清理在内的所有养猪场进行全面清理;2009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停止所有生猪养殖活动,仍进行生猪养殖活动的场所发现一个、清理一个、查处一个。
专家:“一刀切”是政府偷懒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称,如果东莞的养殖户触犯了相关的环保条例,政府可以依法行政,给予处罚。现在东莞决定2009年1月1日前全市范围一律不能养猪,“我不知道东莞有没有相关的法规支持这一做法,如果有的话,是合适的;如果没有的话,这种‘一刀切’是不合适的,是政府偷懒的办法。”
东莞“禁猪”违背国务院规定
东莞市将养猪列为污染源,规定从后年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而今年7月30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则写得明明白白:“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部分东莞村民们据此质疑:“市政府的做法,是不是违背了国务院的规定?我们到底要听谁的?”
东莞禁止生猪养殖后,猪肉价格会不会上涨?昨日,有市民担心后年的猪肉价格会因禁养而走高。对此,东莞市物价局称,一年后的猪肉价格走势很难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