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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直通车”行动信息站建设的通知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 浏览人次: 次 发布时间:2006-06-09 10:30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团委,各有关县(市、区)科技局、团委:

  根据省科技厅、团省委《关于开展“信息直通车”——广东青年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行动的通知》(团粤电〔2006〕11号)的要求,“信息直通车”行动第一期信息员培训班已于4月中旬圆满结束;“信息直通车”行动信息站的设备也发放至各地。为进一步加强“信息直通车”行动信息站建设,全面深入推进“信息直通车”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信息站的建设

  各级科技局、团委要加强与示范点所在镇、村的协调,督促各示范点按照“信息直通车”行动信息站的建设要求,确保信息站的工作办公场地,配套相应的办公桌椅、固定电话等设备,开通ADSL宽带网络。省科技厅、团省委下发的示范点牌匾要悬挂在显要位置,统一印制的《“信息直通车”行动信息员管理办法(暂行)》、《“信息直通车”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职责》和《共青团基层组织工作挂图》要在信息站办公室上墙;“信息直通车”行动的信息发布栏(按照全省统一设计的样式各地自行制作,附件2)要在村委会办公楼前及所辖自然村人流密集的地方设置。各项布置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必须在5月16日前全部完成。

二、做好设备的分发调试

  配备的设备由县项目管理办做好登记,分配信息站使用,由信息员负责保管维护。各县(市、区)科技局、团委要帮助信息员对设备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信息发布栏按照全省统一的样式和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设置地点的实际情况自行制作。

三、严格管理专项经费

  省行动领导小组对县项目管理办、信息站和信息员给予经费补贴,各县项目管理办负责经费管理工作,补贴的经费将根据各示范点工作进展情况下拨到各县项目管理办,由县项目管理办统一支付(各县项目管理办账号请填写附件1)。具体经费管理办法将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下发。

四、强化信息员的技能培训

  各级科技局、团委要有针对性地对信息员进行进一步的培训,特别是部分还未能完全掌握“信息直通车”行动工作技能和相关知识的信息员,县项目管理办要加强对他们的指导,通过发动本地高校及科技部门志愿者,帮助他们巩固提高技能,尽快开展工作。要主动了解信息员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帮助解决,属于业务或技术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省村村通公司技术指导人员反映争取解决。

五、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各级科技局、团委要支持帮助信息员做好首期的信息发布工作。要指导信息员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当地的实际需求,通过村村通信息平台和依托当地的科技、农业部门的支持,认真收集整理信息予以发布。要组织、帮助农民有效利用信息,扎实服务群众的生产、生活。要大力宣传各地农民群众对信息发布的反应及信息发布后所取得的实际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加强汇报交流

  各级科技局、团委要把 “信息直通车”行动的重要意义、具体举措及其成效,及时以专题汇报、工作简报等形式,积极主动地向各级党政领导报告,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把行动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作。要注意收集“信息直通车”行动对群众生产生活的积极影响和实际效果,及时上报信息,省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以工作简报的形式交流各地工作信息,介绍先进经验。

  省科技厅、团省委将于5月16日—20日对各地信息站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5月下旬将召开现场工作推进会,由各地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市、县(区)科技局、团委按照要求加强对信息站建设的督促指导,确保“信息直通车”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组织部。

省科技厅联系人:李政访,电话:020-83549242,传真:83562219。

团省委联系人:庄宇军、万晓东,电话:020-87185617、87185629,传真:020-87195617,电子邮箱:

gdtswzzb@21cn.com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二00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