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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期“信息直通车”行动示范点总结与挂钩联系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admin 来源: 浏览人次: 次 发布时间:2006-08-11 11:52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团委,各有关县(市、区)科技局、团委:

  为加强“信息直通车”行动信息示范点的建设及管理,完善、提高其服务功能和能力,增强示范点的带动作用,切实发挥信息示范点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作用,省科技厅、团省委决定开展第一期“信息直通车”行动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和信息站第一季度工作考核、总结工作,同时在第一期“信息直通车”行动示范点中开展挂钩信息站建设工作,从已建信息站中选取部分工作规范、运作良好、成效明显的信息站作为挂钩联系点,真正实现建设一批,巩固一批,成熟一批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工作考核和总结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团委,各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要将5—7月间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信息直通车”行动采取的措施、开展的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意见建议等几方面进行总结,字数不少于2000字(具体要求见附件1)。省科技厅、团省委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和日常信息员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按《“信息直通车”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和《“信息直通车”行动信息员管理办法(暂行)》的考核标准,由省“信息直通车”行动领导小组对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和信息员前3个月的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不理想的示范点或信息员进行更换,考核结果将通过《“信息直通车”工程简报》向全省通报。

  省“信息直通车”行动领导小组已将第一期第一季度“信息直通车”行动管理经费划拨到各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费用构成见附件1),第二季度“信息直通车”行动管理经费将于8月中下旬划拨到各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指定帐号,各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在收到相关款项后需开具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并寄回省“信息直通车”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相关财务报告。

二、关于挂钩联系点工作

 (一)联系点的数量及挂钩联系时间

此次选取挂钩联系点的数额为50个,各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从本辖区范围内按标准推荐一个示范点作为候选联系点,省、市、县“信息直通车”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从中分别挂钩联系一定数量的示范点,挂钩联系时间为一年。

 (二)联系点的确定标准

  “信息直通车”行动挂钩扶持联系点的确定标准如下:

  1、当地党政对“信息直通车”行动支持较大,示范点所在的行政村党团组织健全;

  2、信息站有独立办公室,工作运作正常;

  3、信息员工作热情高,发送信息至7月累计不少于25条;

  4、信息示范点所在行政村或自然村设有信息发布栏,且定期更换信息,内容丰富,贴近实际;

  5、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广泛宣传,“信息直通车”行动在当地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6、信息示范站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实际作用。

 (三)挂钩联系方式

  此次挂钩扶持信息站建设工作实行层层挂钩联系方式。省“信息直通车”行动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及其成员各挂钩联系一个示范点作为省级“信息直通车”行动联系点,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团委也要为本单位分管领导选择一个示范点作为市级联系点,各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也要参照省、市的联系方式开展挂钩联系点工作。负责联系点的领导和部门要为示范点投入一定的经费、人力,同时为信息站建设争取适当的政策支持,真正发挥信息站服务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作用。

三、工作要求

  各级科技部门、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第一期“信息直通车”行动示范点总结和挂钩联系工作。要共同完成工作总结、财务报告两项工作,并由两个部门共同盖章确认,没有上交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未通过财务审核的,将暂停下拨管理经费。省、市、县的联系点应尽量与本部门、本单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联系点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直通车”行动信息站建设的通知》(团粤电〔2006〕26号)中制定的标准和要求做好示范点信息站的建设。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填写好《“信息直通车”行动示范点挂钩扶持联系点推荐表》(见附件2)后,经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团委审核同意盖章。

  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一式两份,由团市委负责汇总,联系点推荐表一式三份,一份报省科技厅和团省委审批,二份报所在地市科技局、团委备案。以上材料于2006年8月20日前报送省“信息直通车”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信息直通车”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省委组织部,联系人:庄宇军、万晓东,联系电话:020-87185617,020-87195611,传真号码:020-87195617,020-87195611,E-mail:gdtswzzb@21cn.com

 

附件:

  1、关于第一期“信息直通车”行动第一季度工作总结的有关说明

  2、“信息直通车”行动挂钩扶持联系点推荐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06年8月10日

 

附件1:

 

关于第一期“信息直通车”行动第一季度

工作总结的有关说明:

一、总结材料:

  “信息直通车”行动第一阶段总结材料经各级科技局、团委的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以文本(用A4纸打印)和电子文档(统一使用WORD文档进行编辑,文件名保存为:XX市(县、区)“信息直通车”行动第一季度工作总结.DOC,总结材料内标题不限)形式报送省“信息直通车”行动领导小组。

  除文字材料以外,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团委还应该报送至少2张以上相关活动相片及其文字说明;各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除活动相片及其文字说明以外,还应将“示范点”牌子悬挂情况(1张)、电脑设备安置情况(2张)、信息发布栏设置情况(2张),示范点村团支部的牌子(1张)、团支部工作手册及相关资料(1张),以上相片和文字说明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省“信息直通车”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经费构成及使用范围:

  第一期管理经费的使用范围为2006年5-7月,其中每个信息站补贴信息发布栏300元,其它具体组成部分请参照《“信息直通车”行动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团省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gdcyl.org/zzb/,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