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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韶关市第十次代表大会审议批准了中共韶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年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反腐败战略方针,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市委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广东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和《韶关市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的意见》,扎实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维护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大会充分肯定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指出,今后五年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着新的形势,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市上下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具有韶关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韶关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要严肃纪律,保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要纠建并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从严治党,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强化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深化改革,大力推进源头治理腐败工作;要加强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要严格要求,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努力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建设粤北经济强市、交通枢纽、区域中心、山水名城、和谐韶关做出新的贡献。
(2007年1月12日全体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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