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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副检察长王振川:严查涉农职务犯罪职责所在
“开展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重要体现。”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作出如是表示。
王振川说,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全国13亿人中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农村、农业、农民这“三农”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极其重要,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历来高度重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解决好“三农”问题,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之一。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必须自觉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有力惩治腐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王振川指出,近年来,随着国家“三农”投入的大幅增加,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明显呈增多之势,有的大肆侵吞挪用“三农”资金,有的弄虚作假从中谋取私利,有的索贿受贿导致工程质量低劣,影响了中央政策部署的落实和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检察机关运用职务犯罪侦查等检察职能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的具体举措,是检察工作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重要体现。各级检察机关必须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依法惩治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最高检:深入查办8大领域涉农职务犯罪
这8大领域和方面的案件是:在农村村镇建设、道路交通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电网改造、饮水工程、沼气利用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在涉及“三农”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粮农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扶贫开发资金等支农惠农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发放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在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环境污染治理、风沙源治理、水土保持和水源保护等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在农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教育等农村公共服务事业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在农村土地开发征用及征地补偿款管理、矿产等资源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涉及抢险、救灾、防汛、优抚、移民、救济以及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土地和林权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各项农村改革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在乡镇政权组织选举中破坏选举、农村自治组织选举中实施贿选,严重危害农村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建设以及其他严重侵犯农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影响农村稳定的侵权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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