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珠海市三灶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该镇43个农村经济社(其中5个经济合作联社、38个经济合作社)喜获《广东省农村经济组织证明书》。该证明书由三灶镇农技中心完成初审后,由金湾区人民政府统一颁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从此有了合法的“身份证”。
据了解,以往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没有“身份证”,法人地位不明确,在法人登记、代码证申办、银行开户、成员资格界定等方面无规可依、无章可循,影响了它作为经济组织的正常运作。去年,省政府颁布了 《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身份证明、组织成员的资格界定与权益保护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管理等问题有了明确的政策依据,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